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全章程2025
发布时间: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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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章程
为便于公众更好地了解并理解平台业务发展及管理章程,根据已发布的平台业务规范、机构管理章程及人员管理手册等文件,平台现决定于2025年7月12日整合所有相关文档,形成统一的《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整体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平台的社会意义
第二章 平台介绍
第三章 主旨业务
第四章 业务范围
第五章 发起公益项目章程
第六章 撮合对接章程
第七章 机构管理章程
第八章 人员管理章程
第九章 网点管理章程
第十章 公益辅导师宣誓词
第十一章 平台合作机构工作指导表
第一章 平台的社会意义
当前,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仍面临诸多制度性障碍与执行难题,制约了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公益效能的充分发挥。
第一条 制度性缺陷与参与壁垒
现行公益慈善制度对募捐主体资格、项目立项及执行流程的严格限制,导致大量社会企业、基层公益组织及个人因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而难以合法参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仅有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方可开展募捐,这一门槛将多数民间公益力量排除在外,形成“想做公益却无权做”的困境。同时,项目立项审批流程复杂,方案设计缺乏专业指导,许多优质公益创意因不符合规范要求而无法落地。
第二条 资源对接与执行效能不足
公益组织普遍面临“募捐难”与“执行难”的双重压力。一方面,公众对传统募捐渠道信任度不足,捐赠意愿与资金流向透明度存疑;另一方面,项目执行受限于地域、人力及管理成本,难以形成可持续的公益闭环。此外,受助群体需求与公益资源匹配错位,导致部分领域资源过剩而另一些领域供给匮乏。
第三条 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的创新价值
针对上述痛点,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应运而生,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为框架,构建“合规化、专业化、普惠化”的解决方案:
(一)降低参与门槛:通过平台备案制,为无募捐资质的组织或个人提供合规化项目发布渠道,链接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进行联合募捐,破解“无权募捐”难题。
(二)全流程赋能:提供从项目立项、方案设计到执行落地的标准化工具与专业辅导,简化审批流程,提升项目可行性。
(三)资源精准匹配:依托数字化技术,整合捐赠方、执行方与受助方需求,实现资金、物资与服务的透明化对接,增强社会信任。
(四)监督与溯源:建立动态跟踪机制,确保项目执行全程可查、资金流向公开可溯,符合《慈善法》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定要求。
平台通过打通制度堵点、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公益慈善从“少数组织主导”向“社会多元共治”转型,真正实现“人人可公益、处处能行善”的法治化、规范化生态。
第二章 平台介绍
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是一家专注公益项目综合服务的平台,我们将平台定位为 “公益事业服务桥梁”,一方面通过合作的企业为各类公益组织和基金会提供全方位募捐服务,另一方面依托合作的基金会服务广大中小企业及个人,让个人、企业零门槛发起公益项目,零门槛执行公益项目。
第一条 平台使命:让公益更简单
(一)解决基金会和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募捐难、执行难的问题;
(二)解决企业及个人参与公益难的问题,真正实现全民公益;
(三)解决公益项目过程中所有项目发起方案、执行方案、结项等流程负责的问题。
第二条 平台价值:可以募捐、可以执行
依托合作具有公开募捐资质的基金会,通过立项报备等环节,实现公开募捐的条件,选择合作的企业及个人参与,让所有合作企业及个人即可拥有权利募捐,所有募集到的物资可以按照制定的计划落地实施。
第三条 平台战略:社区有人、街道有店
为了更好地服务基金会、社会组织,平台通过发展更多的公益参与人员和社区实体网点,来帮助公益组织实现公开募捐以及执行捐赠物资。
第四条 平台功能:高速募捐执行通道
平台依托公益参与人员、实体网点等全社会覆盖,一旦出现重大灾情或困难的情况,所有人员及网点集中力量服务于一个项目,即刻实现快速募捐物资的能力。
第五条 平台目标:实现公益自循环
平台以区域化运营为基础,所有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发展公益参与人员及实体终端网点,所有募集物资等资源来救助本地的弱势群体,实现自给自足,达到公益自循环的目标。
第三章 主旨业务
第一条 对接撮合(基金会与对口企业、企业与对口基金会)实现公益事业服务桥梁价值。
第二条 创新服务(发起公益项目方案、执行项目方案)平 台依托强大的技术优势,通过AI技术实现智能化书写工作。
第三条 精准匹配(匹配合作机构、匹配公益物资供需)依托平台大数据服务中心,精准匹配,实现人尽其职物尽其用。
第四条 项目执行(物资分发与落地执行)依托各地分支机构及公益参与人员,落地执行项目服务和物资捐赠。
第四章 业务范围
第一条 服务具有公开募捐资格以及无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或者社会组织。依照他们的公益项目制度,参与帮助募捐及执行工作。
第二条 服务地方政府、民非组织等机构,根据公益项目属性进行项目引进与对接工作,实现公益项目的落地与执行。
第三条 服务社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团体组织等,帮助他们进行公益基金会组织的对接撮合服务。实现全民参与公益。
(一)有捐款捐物能力的企业及个人,帮助他们对接基金会,协助项目立项、执行、结项等工作。
(二)没有捐款捐物能力的企业及个人,利用已经立项的公益项目,利用他们团队人员的优势,提供募捐的权利,执行的权利,实现他们的公益价值。
(三)没有捐款捐物能力的企业及个人,也没有募捐能力的,把已经成型的公益项目委托执行,让他们参与公益项目的落地与执行,实现他们的公益价值。
第五章 发起公益项目章程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发起公益项目,执行公益项目等工作,所有公益项目的发起,必须合规合法,必须依托与具有公益项目发起的公益组织合作签约,达成合作。
第二条 依托合作的基金会和社会组织,合作立项,提交公益项目方案,通过审核,确保项目立项成功。
第三条 立项成功的项目,如果需要公开募捐的需求,需要依托合作的基金会及公益组织报备民政部慈善中国机构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公开募捐。
第四条 为了更快、更方便地募集现金,需要把已经报备完成的公益项目,上线到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获取公开募捐二维码,进行公开募捐。
(一)合作企业及个人依据公益项目属性进行选择不同项目进行合作募捐。根据基金会社会组织属性等,需要地方报备的先进行报备,报备通过后,可以直接募捐。
(二)合作企业及个人提供公益项目方案,通过后,所有募集到的款与物资,可以按照既定群体进行救助。
(三)为了更好地解决公益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风险问题,企业及个人需要指定地方政府、街道、民非组织等机构委托执行所发展的公益项目。
(四)在所有公益项目执行完成后(款与物资发放完成),把所有公益项目结项手续提供给合作的基金会进行结项。
第六章 撮合对接章程
第一条 撮合对接的目的
为充分发挥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作为“公益事业服务桥梁”的核心价值,规范平台对公益项目相关方的撮合对接行为,提升公益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参与门槛,解决“募捐难”“执行难”“参与难”问题,并确保项目合规、高效运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撮合对接的服务对象
(一)需求方:具有公募资格/无公募资格的基金会或 社会组织、地方政府、民非组织等。
(二)提供方:有捐款捐物能力的企业及个人;有募捐能力(需依托授权)或执行能力的企业、个人及团体;仅有参与执行意愿与能力的企业、个人及团体。
(三)符合撮合对接目的的其他对象。
第三条 撮合对接的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
1.严格遵守《慈善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慈善领域监管要求;
2.所有涉及公开募捐的项目,必须确保已由合作基金会完成慈善中国平台报备并获取有效备案号;
3.所有公益项目必须依托具有合法资质的合作基金会或公益组织发起。
4.需地方报备的项目,撮合前须确认报备完成。
(二)风险隔离原则
1.明确撮合成功后,项目执行风险由项目发起方及/或执行方自行承担;
2.企业及个人作为项目发起方或执行方,必须指定地方政府、街道、民非组织等可靠机构委托执行具体项目。
(三)精准匹配原则
基于平台数据与技术,力求实现项目需求与资源/能力的高效、精准对接,避免资源错配。
(四)公益导向原则
所有撮合行为均以有效解决社会问题、服务受助群体、实现公益价值为根本目标。
第七章 机构管理章程
第一条 宗旨
平台机构是指平台与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共同成立,(包括公益研究院、服务中心、事业部及公益分院、公益研究中心、工作组等区域运营机构)旨在共同推动公益事业发展的合作机构。合作机构为非法人主体机构,其定位为平台功能,所有涉及开展的相关业务均以签约单位的主体来开展。为了确保各机构合法合规开展平台业务,特制定相关机构章程。
第二条 研究院、服务中心、事业部管理章程
1.总则
1.1 设立宗旨
平台的研究院、服务中心、事业部(本条下文简称机构)旨在共同推动地区性公益事业发展,通过带动公益辅导师、辅导员共同开展公益项目的推广和执行工作,并负责协助平台指导、监督地区办公室的运行,确保公益项目高效合规执行,推动平台公益生态可持续发展。
1.2 核心职责
(1)协助平台统筹区域运营机构建设、资源调配与协作;
(2)审核区域运营机构提交的公益项目方案、募捐计划及执行报告;
(3)监督区域运营机构成员的合规操作与争议解决;
(4)配合平台协调基金会、公益组织与区域运营机构的对接流程;
(5)准确传达平台发展理念,不得歪曲、夸大介绍平台的情况;
(6)规范平台所有PPT、宣传视频、媒体发布内容及相关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与使用,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形式专业统一,并符合平台整体形象与发展理念,禁止擅自修改或未经报备和授权擅自使用。
2.组织架构与决策机制
2.1 架构设置
(1)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2到6名,组成管理委员会;
(2)按区域运营机构发展情况配置副主任,以配合主任与区域运营机构的日常联络与支持;
(3)如需协助平台管理区域运营机构的,需专门配置专属副主任进行办公室的日常联络与支持,并结合区域运营机构的管理章程进行管理。
2.2 决策流程
(1)重大事项(如合作拓展公益项目、预算审批、解散机构)需管理委员会三分之二成员通过;
(2)常规区域运营机构事务(如成员变更、项目审核)由分管副主任初核,主任终核后提报平台进行审核。
3.区域运营机构管理规范
3.1 组建与备案
(1)审核新区域运营机构申请材料(含核心成员资质、发展计划);
(2)向平台报备区域运营机构名单并同步更新证件系统。
3.2 监督与支持
(1)定期巡查区域运营机构例会记录、决策文件及募捐台账;
(2)协调平台资源为区域运营机构提供培训、宣传物料及法律支持。
3.3 争议处理
(1)接收区域运营机构内部无法解决的争议申诉,10个工作日内出具裁定意见;
(2)对违规区域运营机构启动整改程序,情节严重者报平台撤销资质。
4.募捐与资源管理
4.1 募捐合规监管
(1)审核区域运营机构提交的公益项目方案;
(2)抽查募捐现场/线上宣传内容,确保无虚假误导信息。
4.2 资源统筹分配
(1)管理内部公益物资调配,优先支持工作积极团队及涉及紧急民生项目;
(2)审批区域运营机构报销申请(发展费用、网点运营费等),留存票据备查。
5.培训与考核机制
5.1 能力建设
(1)每季度组织区域运营机构骨干培训,内容涵盖法规解读、项目管理、风险防控;
(2)建立辅导员升级公益辅导师参与培训体系,加快建成一支初具规模,具有专业能力的公益辅导师队伍。
5.2 绩效评估
(1)区域运营机构年度考核参考权重:
·项目执行效率(15%)
·募捐效率(15%)
·公益辅导师培训数量(40%)
·社会效益评估(30%)
(2)评估结果可与机构内部资源倾斜力度挂钩(自行出具评估标准上报平台报备即可)。
6.财务与风险控制
6.1 经费管理
(1)机构运营经费由机构自行负责。
(2)机构如有针对区域运营机构设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应符合标准财务台账建立流程,同时需要上报平台进行报备。
6.2 风险防控
(1)指导区域运营机构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涉及舆情事件,第一时间做出初步应对方案并上报平台。
7.附则
7.1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或需修订之处,由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
7.2 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本章程的各项条款,共同维护和促进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7.3通过制定并执行此章程,期望机构能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共同推动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第三条 公益分院、公益研究中心、工作组等区域运营机构机构管理章程
1. 总则
1.1 设立宗旨
平台的区域机构包括公益分院、公益研究中心、工作组等经平台正式公布的合作形式,旨在帮助公益组织更好地推广和执行公益项目,助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1.2 区域运营机构职能
(1)接受公益组织委托进行公开募捐活动并协助合作公益组织策划并执行公益项目;
(2)扩大公益辅导师队伍,推广公益活动,以及规范管理募捐活动和资源分配。
(3)规范平台所有PPT、宣传视频、媒体发布内容及相关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与使用,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形式专业统一,并符合平台整体形象与发展理念,禁止擅自修改或未经报备和授权擅自使用。
2. 区域运营机构运行规则
2.1区域运营机构架构
区域运营机构至少要有5-7名核心骨干成员(主任+副主任)组成领导小组,区域运营机构人员标准人数不低于20名公益辅导师。
2.2 决策机制
区域运营机构必须采用集体决策机制,需要领导小组半数以上成员书面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发起公益活动、组织地方会议、内部人士任命等相关决议。
2.3 公益辅导师管理
区域运营机构全权负责公益辅导师的招生、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对于管理中出现的争议,以区域运营机构领导小组半数以上人员达成一致意见作为解决依据。
2.4 业务执行与反馈
区域运营机构针对公益辅导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通过区域运营机构内部进行解决。如公益辅导师正常反馈却没有得到解决而投诉到平台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区域运营机构进行提示、警告甚至取消合作。
2.5 成员变更
区域运营机构成员的退出或新增,需经领导小组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并及时通报平台进行系统更新和证件制作。
3. 募捐活动管理
3.1 对接与陪同
在募捐活动中涉及与政府公益组织对接时,公益辅导师需在区域运营机构成员陪同下完成对接工作,确保募捐过程合规有序。
3.2 募捐与执行
(1)区域运营机构接受公益组织委托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时,必须向公众展示具有民政部公开募捐编号的公益项目,并准确、清晰地表述公益项目的内容,不能产生与项目内容无关的募捐行为。物资和善款必须由该公益项目的基金会接收,个人、企业不能以任何名义私自接收,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该区域运营机构承担。
(2)针对区域运营机构所募集的物资和现金,区域运营机构可以协助公益组织进行执行。区域运营机构按照公益组织项目执行标准进行申请,执行方案需提交平台审阅,最后由基金会审批。
3.3 发展团队及慈善终端网点
区域运营机构可以发展慈善终端网点,并获得相关费用。
3.4 物资发放与对接
公益组织委托慈善终端网点进行义卖和发放物资时,区域运营机构应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原则上优先推荐区域运营机构所募集的物资进行发放和义卖。
4. 区域运营机构内部管理与培训
4.1 区域运营机构内部管理
(1)区域运营机构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信息传达畅通无阻,提高工作效率。
(2)区域运营机构应定期举行例会,总结工作进展、研讨存在问题,规划下一步工作方向。
4.2 区域运营机构培训
区域运营机构应定期组织成员学习平台的标准资料,加强公益知识、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团队协作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全体成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5.成员权益保障与激励机制
5.1 权益保障
区域运营机构成员享有参与决策、获取信息、提出建议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5.2 激励机制
设立业绩考核制度,根据成员在公益项目执行、团队协作、创新贡献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年度评优和表彰。
6. 监督与整改
6.1 区域运营机构的各项活动应接受平台、公益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通过事业部将整改报告提交至平台。
6.2 平台将不定期对区域运营机构进行工作审查和审计,对不符合章程规定的行为,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严重者撤销区域运营机构资格。
7.章程修订与解释权
7.1 本章程的修订需经过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审议并通过。
7.2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所有。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随着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与变化,平台有权对其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
第八章 人员管理章程
第一条 宗旨
平台人员是指经过平台合作机构推荐,成功通过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注册并获得平台正式认证资格的人员(主要包括公益辅导师和公益辅导员)。其核心职责是在平台的业务范围内(第四章),开展资源对接协调、公益募捐活动执行及公益项目实施等工作。为了确保平台人员合规合法开展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益辅导师管理章程
1.总则
1.1 宗旨:本章程旨在明确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对公益辅导师的管理制度,确保公益辅导师在协助公益组织开展公益募捐活动、发展志愿者队伍及其管理的公益辅导员团队等方面发挥高效作用,并遵循规范化、专业化的原则。
1.2 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由慈善终端合作机构所属体系所发展的所有公益辅导师。
2.公益辅导师选拔与管理
2.1 招募标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国家、具备良好道德品质、热心公益事业并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爱心人士。
2.2 归属与监管:公益辅导师纳入相应合作机构管理体系,接受所属体系的直接管理和指导,其业务行为、工作表现及对其管理的公益辅导员的监督职责均受所属体系全体成员监督。
2.3 管理决策:针对公益辅导师的职务任免、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由所在所属体系领导小组进行集体决策,须获得半数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方能执行。
3.公益辅导师工作规范与职责
3.1 业务执行:公益辅导师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直属组织,不得越级上报,确保信息传递和问题解决的流程化管理。
3.2 对接沟通:如因工作需要与政府、公益组织进行业务对接时,公益辅导师必须在所属体系领导成员的陪同下进行,确保对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业务合规性。
3.3 募捐活动注意事项:公益辅导师在所属体系的领导下组织或参与募捐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公益组织标准要求来开展。无论募集物资还是现金,都必须要求捐赠方与基金会直接签约或者转入基金会账户,其本人及所管理的公益辅导员均不能以任何名义接收物资和善款。一经发现有违规操作行为的,直接取消其公益辅导师资格,涉及法律问题将承担法律责任。
4.公益辅导师权益与支持
4.1 资源支持: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将为公益辅导师提供必要的工作证件、募捐海报、宣传视频等工具资料,公益辅导员团队管理材料,以及公益项目执行所需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4.2 费用报销: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公益辅导师可依照规定向所在所属体系提出申请,由所属体系核准报销。
5.培训与发展
5.1 培训制度:公益辅导师应积极参与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及团队管理水平。
5.2 晋升通道对于表现优秀、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卓越贡献的公益辅导师,可根据其能力和意愿获得晋升机会,如成为所属体系领导成员等。
5.3 公益辅导师可以基于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招募公益辅导员的标准,通过其专属二维码零门槛招募公益辅导员。在上级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对公益辅导员团队履行直接管理职责,具体包括:
(1)组织公益辅导员开展合规的公益服务活动;
(2)监督公益辅导员严格遵守募捐活动注意事项(本章3.3条)及工作规范;
(3)承担因监督不力导致公益辅导员违规的连带管理责任。
6.违规处理
6.1 违规行为界定:凡违反本章程规定、违背职业道德、损害公益事业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或对管理的公益辅导员团队未履行监督职责导致重大违规的,均视为违规行为。
6.2 违规处理程序:发现公益辅导师存在违规行为时,查实后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暂停工作直至解除公益辅导师职务等处理措施,严重者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7.附则
7.1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或需修订之处,由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
7.2 公益辅导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本章程的各项条款,并通过有效管理确保其公益辅导员团队同步遵守,共同维护和促进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7.3 通过制定并执行此章程,期望每位公益辅导师都能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高效领导公益辅导员团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共同推动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第三条 公益辅导员管理章程
1.总则
1.1 宗旨:本章程旨在规范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公益辅导员的管理,明确其角色定位、职责权限、行为规范及管理流程,确保公益辅导员在公益辅导师的带领和指导下,有效、合规地参与平台公益服务活动,协助公益辅导师及公益组织推动公益事业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所有通过平台认证的公益辅导师依据平台招募标准,通过其专属二维码招募并完成平台注册的公益辅导员。公益辅导员接受招募其加入的公益辅导师(以下简称“所属公益辅导师”)的直接管理,并纳入所属公益辅导师所属机构的间接管理体系。
2.公益辅导员的招募与注册
2.1 招募主体:公益辅导员由平台认证的公益辅导师负责招募。
2.2 招募方式:公益辅导师通过平台提供的专属招募海报(内含专属二维码)进行招募。招募过程遵循“零费用”原则,不向应募者收取任何费用。
2.3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国家、具备良好道德品质、热心公益事业。
2.4 注册认证:应募者通过扫描公益辅导师专属招募海报上的二维码,完成平台规定的在线注册流程,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成为正式公益辅导员,获得平台电子证件。
3.归属、管理与指导
3.1 直接归属:公益辅导员直接归属于招募其的公益辅导师管理。
3.2 工作指导:公益辅导员在公益服务活动中,必须接受所属公益辅导师的直接指导、管理和任务分配。
3.3 体系关联:公益辅导员通过所属公益辅导师,间接关联至所属体系。其工作表现和行为规范同时接受所属体系的原则性指导和监督。
3.4 管理决策:公益辅导员的日常管理、任务分配、工作评估由所属公益辅导师负责。涉及重大奖惩或资格变动,由所属公益辅导师提出建议,报请所属体系领导小组按相关程序审议决定。
4.工作规范与职责
4.1 执行与协助:在所属公益辅导师的带领和具体安排下,协助开展公益募捐宣传、志愿者联络、信息收集整理、活动执行支持等辅助性、执行性工作。
4.2 信息上报: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情况,须第一时间向所属公益辅导师报告,不得擅自处理或越级上报。
4.3 募捐活动规范
必须严格遵守平台及所属公益辅导师关于募捐活动的各项规定。公益辅导员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接收捐赠的现金或物资。所有捐赠必须引导捐赠方直接与基金会签约或转入基金会指定账户。在募捐活动现场或宣传中,必须清晰说明捐赠流程,强调资金物资直接进入基金会。
4.4 对接沟通
公益辅导员不独立承担与政府、公益组织或其他外部机构的正式业务对接工作。如需参与此类活动,必须在所属公益辅导师或所属体系指定领导成员的带领下进行。
4.5 团队协作
积极参与所属公益辅导师组织的团队工作,与其他公益辅导员协作配合,共同完成任务。
5. 权益与支持
5.1 工作支持
平台及所属体系通过所属公益辅导师,为公益辅导员提供必要的线上/线下培训、活动相关的宣传资料(电子版为主)及执行指引。
5.2 身份标识
平台提供电子版公益辅导员证件,用于身份识别(非授权证明)。
6. 培训与发展
6.1 基础培训
公益辅导员需完成平台或所属体系规定的基础线上培训课程,了解平台规则、基本公益知识及安全规范。
6.2 在岗学习
积极参与所属公益辅导师组织的团队学习和经验分享,提升服务能力。
6.3 发展通道
对于表现积极、能力突出、符合公益辅导师招募标准的优秀公益辅导员,经所属公益辅导师推荐、所属体系审核及平台认证程序,可有机会晋升为公益辅导师。
7. 违规处理
7.1 违规行为界定
凡违反本章程规定、违反所属公益辅导师合理工作指令、违背职业道德、损害公益事业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特别是违反募捐禁令(私自接收款物)的行为,均视为违规行为。
7.2 处理程序
(1)违规行为由所属公益辅导师初步核实。
(2)根据情节轻重,由所属公益辅导师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
(3)情节较重或屡教不改者,由所属公益辅导师报请所属体系领导小组,可给予暂停工作、解除公益辅导员资格等处理。
(4)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所属体系将依法依规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永久取消其参与平台资格。
7.3 连带责任
所属公益辅导师对其管理的公益辅导员负有管理责任。若因管理失职导致所辖公益辅导员出现严重违规或违法行为,将依据《公益辅导师管理章程》追究所属公益辅导师的责任。
第九章 网点管理章程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慈善终端公益合作网点(以下简称“网点”)的设立、运营与管理,明确其作为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在社区的实体延伸和功能载体的根本定位,确保所有慈善活动合法、合规、高效地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根本定位
网点是平台线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其所有慈善募捐及救助活动必须依托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以下简称“合作基金会”)及其备案的公益项目进行。网点不具备独立募捐资质,不得以自身名义发起公开募捐。
第三条 核心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所有活动须严格遵守《慈善法》等法律法规。
2.项目化原则:所有募捐行为必须基于合作基金会的具体公益项目。
3.平台化运作原则:网点是平台的执行终端,需统一接入平台管理系统,接受平台监督与指导。
4.阳光运作原则:坚持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慈善资源使用公开透明。
第四条 核心功能
网点作为平台线下落地载体,需在合作基金会的项目框架内履行以下功能:
1.项目化募捐:严格按照合作基金会备案的公益项目,开展线下物资接收与宣传募捐。
2.指定性救助:根据基金会项目要求,为指定的受助群体提供物资发放、兑换、咨询等服务。
3.志愿服务:在项目框架内,招募并管理志愿者,执行项目相关的志愿服务任务。
4.宣传与倡导:作为慈善宣传窗口,准确传播合作基金会的公益项目信息,普及慈善文化。
第五条 网点禁止行为
1.禁止以网点自身名义独立发起任何公开募捐活动。
2.禁止接收未明确对应到合作基金会具体公益项目的捐赠款物。
3.禁止私自留存、使用或处置任何捐赠款物。
4.禁止对外宣传或承诺与平台及合作基金会授权范围不符的内容。
第六条 网点申请条件
1.主体合规: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资格。
2.空间要求:拥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所,位置便于服务群众。
3.意愿与能力:主体负责人及团队认同平台理念,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热情,承诺规范运营。
4.人员配置:至少一名负责人或核心员工具备“公益辅导师”资格并完成平台培训。
5.设施配备:能按要求设置统一的慈善标识、捐赠区域、项目宣传栏和信息查询设备。
第七条 网点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向平台在当地的合作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评估:合作机构对网点进行审核与评估,并对其评估结果负责,并指导网点按照入驻要求入驻平台系统;
3.授牌申请:网点完成系统入驻后,由所属合作机构进行授牌的申请。
4.授牌运营:授牌申请通过后,由平台统一制作授牌并邮寄至网点。
第八条 标识与宣传规范
1.须悬挂统一授牌,不得擅自更改、污损或超范围使用。
2.所有宣传材料、募捐倡议必须清晰标注所支持的基金会名称、公益项目名称及民政部备案号。
3.不得进行与平台项目无关的宣传或募捐。
第九条 款物管理规范
1.所有捐赠款物必须直接进入合作基金会的指定账户或仓库,网点不得经手现金或设立小金库。
2.须通过平台系统实时、准确地记录每一笔捐赠的明细(捐赠人、物品、数量、对应项目),确保全程可追溯。
3.物资的消毒、仓储、估值、流转等需严格按照平台与合作基金会的流程执行。
第十条 服务执行规范
1.物资发放、志愿服务等执行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基金会审批的项目方案进行。
2.保留完整的服务记录(签收单、现场照片、服务日志等),并及时上传至平台系统备查。
第十一条 终止合作情形
网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平台将立即终止合作、撤销授牌并追究网点负责人责任:
1.未经授权,擅自以自身名义开展募捐活动;
2.挪用、截留、私分任何捐赠款物;
3.多次违反运营规范,经警告后仍未整改;
4.严重损害平台、合作基金会声誉或慈善事业公信力。
第十二条 解释权
本章程即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所有。
第十章 公益辅导师宣誓词
第一条 设立宗旨
公益辅导师宣誓词旨在引导公益辅导师将个人奉献融入国家推动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之中,既表示对公益辅导师章程的自觉践行,更是对合法、合规参与慈善活动的庄严承诺,彰显了公益辅导师作为公益服务桥梁的核心纽带作用。
第二条 誓词内容
我志愿成为慈善终端公益辅导师,帮助公益组织,扶危济困,遵守《慈善法》,践行社会责任,热爱公益,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按章发起公益项目,随时为实现共同富裕贡献力量! 宣誓人_____
(各机构可以自行在办公场地布置宣誓词内容)
第十一章 平台合作机构工作指导表
第一条 制定宗旨
制定《平台合作机构工作指导表》旨在帮助各合作机构明确自身业务边界,通过对不同工作类型的业务内容和工作目标进行系统性地梳理,可以让各合作机构更加精准地定位自身角色、专注核心业务发展,提升协作效率,从而整体驱动平台服务水平的规范化与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 具体内容
工作类型 | 工作内容 | 工作目标 | |
管理人员 | 1.组建5-7人的核心管理团队 | #1.整合地方资源:通过团队架构,将地方政府/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的代表纳入核心团队成员。为调动地方相关资源推动机构在地方发展打下基础; | |
2.必须具有20名及以上专业培训的慈善公益人才(公益辅导师):20名 | #1.基于基金会合作和公益项目的委托下:公益辅导师可以零门槛发起公益项目;公益辅导师可以零门槛执行公益项目;(可以募捐、可以执行) | ||
3.以公益辅导师为主体招募辅导员:200名 | #1.在公益辅导师的带领下:协助公益辅导师开展公益募捐宣传、志愿者联络、信息收集整理、活动执行支持等辅助性、执行性工作。 | ||
管理业务(3+1) | 帮 助基金会 | 1.帮助基金会对接企业参与捐赠 | 发挥平台的“公益桥梁”作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
2.组织人员公益辅导师/辅导员队伍推广基金会的公益项目,开展公益募捐工作。 | #解决基金会募捐难的问题: | ||
3.基于基金会的公益项目,提供地方民非组织申请开展公益项目执行和结项工作。(公益辅导师/辅导员队伍参与执行) | #解决基金会公益项目执行难问题: | ||
帮助企业 | 一、针对有实力的企业提供立项定制化服务: | #1.实现企业公益价值最大化: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设立专项基金会或者公益项目的方式,提升企业公益价值最大化; | |
二、针对想参与公益但实力不允许设立专项的企业: | #1.实现让中小企业零门槛参与公益(可以募捐、可以执行):让做公益不再是大企业、有钱人的专属,中小企业也可以号召员工一起参与公益捐赠,来帮助企业自己想要帮助的群体(困难职工家庭等)。 | ||
三、针对想参与公益实力不允许也不具备募捐能力的企业: | 通过企业执行物资: | ||
帮助个人 | 一、成为公益辅导师: | #1.让做公益更简单,实现全民公益目标:基于基金会的公益项目委托下,公益辅导师通过零门槛发起公益项目和零门槛执行公益项目,实现让做公益更简单和全民公益的目标。 | |
二、成为公益辅导员: | #1.构建庞大的公益人才后备力量:让人人都可以零门槛参与公益平台,在公益辅导师的带领下提升对公益慈善的认知水平,为专业的公益人才队伍提供强大的后备力量! | ||
自行发起项目 | 一、针对公益目标(助老、助学、助困、乡村振兴等)在基金会项目里发起公益项目申请,自主决定公益帮扶对象。 | #1.实现让公益帮扶更精准、更透明:合作机构可以根据自身公益帮扶需求,在符合基金会的公益项目范围内自行发起公益项目的申请,让所募集的款、物精准帮扶自己想要帮扶的对象。 | |
二、帮助地方政府/社会组织解决公益物资的募捐或者引进申请。 | #1.实现机构作为地方公益资源枢纽性作用:合作机构以区县为单位可以通过平台申请公益物资或者发起诉求的方式,为地方引入包括公益物资、公益项目等资源,以助力地方公益事业。让合作机构真正在地方成为公益的“桥梁”和“枢纽”。 | ||
引进项目(3+N) | 银龄美好生活项目 | 1.项目简介:项目由中保养老服务教育学院(简称中保院)发起,联合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共同实施,主要针对地方中老年活力群体开展短视频制作和直播技能的公益培训。 | #1.助力地方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部署:项目引入到地方,是落实地方将国家宏观政策转化为具体行动的生动实践,是有效落实国家战略,展现积极作为的重要体现。 |
工作步骤: | |||
探索美丽心灵项目 | 1.项目简介:项目由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联合基金会共同发起,以“心理体检AI智能系统”为抓手,免费为地方社区目标群体提供心理测评。旨在积极践行《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要求,主要在心理危机的前期预防上提供一个可供后期心理干预的解决方案。 | #1.助力地方落实国家“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要求:项目引入到地方,是落实地方《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有关国家政策的重要实践。 | |
工作步骤: | |||
深度健康促进工程 | 1.项目简介: | #1.助力地方提升民生保障:项目引入到地方,企业预计每区县10万-30万元的捐赠(物资、服务或现金补贴)可作为重要补充资源,减轻地方政府在医疗健康、社会福利等领域的财政压力。 | |
工作步骤: | |||
N+公益项目 | 其他由平台联合基金会公益组织发起或承办、协办的公益项目,包括健康、医疗、卫生、养老、助残、助学、应急、公益培训、弱势群体帮扶等。 | 完成平台公益化价值,带动更多的企业及个人参与公益,帮助更多的受助群体,实现平台及各机构影响力、价值最大化。 | |
其他资源对接 | 其他资源是指:经平台筛选可供平台合作机构直接与资源方达成合作的一手资源,这些资源具有直接或间接推动平台主体业务发展的特点。 | #1.全面提升机构自身的核心能力与资源整合水平,构建多维互补的资源生态体系:通过资源对接弥补机构单一公益资源的局限性,实现社会价值与机构能效的协同增长。 | |
其他相关工作 | 各机构可根据自身资源及业务规划自行开展平台其他相关工作: #1 帮助参与公益捐赠的企业解决产品的二次销售; | ||
以上所有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或需修订之处,由慈善终端公益服务平台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
注:北京拣到互联技术有公司作为平台的唯一运营执行单位,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义务。服务监督热线:010-5338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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